数学计算机学院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2、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拟定本院具体安排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本
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
3、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团结依靠全院教职工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4、院长召集并主持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
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院长召集并主持院学术会议;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6、和院党总支共同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7、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