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教学副院长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本、专利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计划)由学校审批
后执行。
2、独立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安排落实本院(系)教师的教学任务。
4、负责本院教学常规管理(包括教学纪律的检查、教学环节落实的检
查、考试纪律的检查及学期中期的全面教学检查),学校不定期地抽
查各院(系)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5、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独立组织实施教学成果奖、教学优秀奖、青年教
师教学优秀奖、华藏、孝廉奖学金等的评选,评定结果 学校备案并
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6、进行院(系)学籍管理,组织本院、系不及格学生重修工作,负责学
生成绩的查询。
7、独立进行实习、实践及毕业生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8、根据《ManBetX网页版登录教学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院(系)专业课
教材的征订。
9、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制定院(系)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包括基本设施建设、实验室建
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11、院(系)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可自主与其它学校联合办学。
12、按学校的划拨的专项经费和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本院(系)教学工
作量津贴分配方案,并自行发放。
13、做好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