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科研副院长职责

发布日期:2007-09-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计算机学院科研副院长职责

 

 

 

1、制定学院(系)的科研发展规划。

 

2、配合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组织进行各级各类课题的中期检查、实施

 

   及结题申报。

 

3、负责建立学院(系)规范化科研档案及科研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文

 

  档、印刷版文档)。

 

4、负责学(系)科研成果的年度统计。

 

5、负责学院(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三年一次的重点

 

 学科申报。

6、负责完成学院(系)社科(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及上报。

 

7、负责学院(系)科研成果报奖材料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8、组织开展全院(系)的科技活动及学术交流活动。

 

9、协调组织各类应用成果的开发、转化及推广工作。

 

10、配合学校科研简讯及宣传,负责做好本学院科研信息式作,并及时

 

  上报有关材料。

 

11、科研基本津贴和科研效益津贴实行总额包干。科研处根据学院

 

(系)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的数量、职称,按满工作量每年核算一

 

 次科研基本津贴、效益津贴、由学院(系)自主进行考核和发放,其考

 

 核及发放办法可参考宁大校发[2001]152号文件执行。

 

12、做好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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