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科研副院长职责
1、制定学院(系)的科研发展规划。
2、配合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组织进行各级各类课题的中期检查、实施
及结题申报。
3、负责建立学院(系)规范化科研档案及科研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文
档、印刷版文档)。
4、负责学(系)科研成果的年度统计。
5、负责学院(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三年一次的重点
学科申报。
6、负责完成学院(系)社科(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及上报。
7、负责学院(系)科研成果报奖材料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8、组织开展全院(系)的科技活动及学术交流活动。
9、协调组织各类应用成果的开发、转化及推广工作。
10、配合学校科研简讯及宣传,负责做好本学院科研信息式作,并及时
上报有关材料。
11、科研基本津贴和科研效益津贴实行总额包干。科研处根据学院
(系)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的数量、职称,按满工作量每年核算一
次科研基本津贴、效益津贴、由学院(系)自主进行考核和发放,其考
核及发放办法可参考宁大校发[2001]152号文件执行。
12、做好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