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行政副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完成学校及学院
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本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办公室工作,协助院长工作并对院长
负责。
3、管理学院事业经费和创收经费,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的监督检查。
4、会同党总支做好本院的廉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保密
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文书档案和统计工作等。
5、做好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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