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关于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7-08-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计算机学院关于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的决定

教学信息的及时交流和反馈是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学院和系两级对教学工作的领导,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特对数学计算机学院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各系、部、中心要定期召开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学院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全体教师参加的教学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教学进展,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教学工作的计划安排,全面领导学院教学和教学科研工作,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保证教学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学院教学工作例会是院、系两级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的主要渠道,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学院党政领导、各系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人员及学生办公室主任参加。例会主要是对照教学管理制度对学院的教学状况、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教学情况进行总结、检查,以便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等方面的改革举措,修订和完善教学管理文件,对于发现的教学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四、每学年开学召开一次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总结会议,总结上一学年的教学经验,提出本学年教学改革的方向和教学发展的目标。

五、学院根据已建立的教师、学生的教学情况反馈制度和报告制度,应及时掌握学院的教学实际进展情况并及时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此决定自2004年8月开始实施。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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