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关于新进教师参加教学辅导工作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7-08-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计算机学院关于新进教师参加教学辅导工作的规定

为了保障教学质量,有效提高新留校(调入)教师的教学水平,也为了充分挖掘我院的教学资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新留校(调入)教师参加教学辅导工作的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1.凡新留校(调入)教师且高校教龄不足两年者,必须跟随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从事一年以上的基础课课程教学辅导工作,指导教师和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学院的整体需求由学院统一安排。

2.从事教学辅导工作的工作量计算方法是:从该课程主讲教师该课程总工作量中切出五分之一记入辅导教师名下。同时为体现主讲教师的指导作用,给每位指导教师加记五十个工作量。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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