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定期检查评比制度

发布日期:2007-09-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公寓定期检查评比制度

宿舍卫生要求

1. 床铺整洁(包括被子是否叠好,床单整齐干净等)。

2. 鞋类摆放整齐。

3. 桌子干净及桌上东西摆放整齐。

4. 宿舍门及暖气片保持干净。

5. 地面保持干净,包括死角。

6. 箱、柜摆放整齐。

7. 卫生间干净(包括镜子、洗漱用具、马桶等)。

8. 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9. 墙壁保持干净,如贴画则画的内容保持健康。

10. 窗台,窗帘保持清洁。

处罚及奖励

处罚规定:

1. 第一次不达标,直接找寝室长谈话。

2. 第二次不达标,向该楼管理负责人汇报,取消评优资格。

3. 第三次不达标,以海报形式通报批评。

奖励办法:

每学期末进行评选,凡每次被评为优秀宿舍的寝室,最终给予表现好的宿舍一定的奖励。

每次检查达标后给予优秀宿舍流动红旗奖励。

注:

1.若态度极其恶劣,并对检察工作构成妨碍时,直接取消该宿舍本年度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

● 汇报院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 做出书面检查,接受违纪处理

● 通报全院。

2.若发现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及其他违章物品,直接取消该宿舍本年度评优资格,并且使用人和所有人须做出书面检查,接受违纪处理,通报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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